導語
如果一个已经注冊了的优质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,很有可能会被其他人申请撤销并进行再注冊。比如说有人申请特朗普总统女儿伊万卡的商标,但因三年没用便被撤销了,再比如注冊京东商标的某公司也因三年没用被撤销了使用权。也是,当你不用于市场时商标资源就要转换,所以商标法才有了“撤三”的规定:
“注冊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撤销注冊商标”
今天就和大家聊聊關于“商標撤三”的哪些事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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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撤三的依據
当心仪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冊后,申请撤三是获得该商标的方法之一,可以从以下六个方便进行印证。
◆ 看商标是否使用。使用了,就看是否规范,比如是否使用在核准注冊的商品或者服務项目上;
◆ 看注冊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。如果是自然人,受自身主觀因素影響,商標可能會出現閑置;
◆ 看注冊地址是否一致。比对商标注冊的地址和实际经营的地址是否一致。如果不一致,那就有可能不能及时接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各种通知,不能及时作出回应,从而被撤销;
◆ 看是否有经营资质。有些商品或者服務涉及到特定的行业,需要具备特定的资质才能正常经营。比如食品、药品。如果没有相关资质,也就等于无法正常使用商标;
◆ 是核心商标还是保护性商标。如果拟申请撤销的商标是注冊人主营业务所在类别上的商标,则撤销可能性较低;如果是注冊人在非营业范围上注冊的防御性商标,则撤销可能性相对较高;
◆ 注冊时间长还是短,老商标还是新商标。一般而言,注冊时间越长,商标获得有效管理和使用的可能性越低;注冊时间越短,商标得到重视和使用的可能性相对越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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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撤三的條件
◆ 连续三年不使用的。商标注冊之后,如果不使用是对商标符号资源的浪费,也是他人注冊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拦路虎。对于闲置的商标,法律规定了到时“清理”的制度,也就是“商标撤三”制度。
◆ 自行改变注冊商标及其注冊信息的。商标注冊之后,商标注冊人不能自行改变注冊商标。比如,对注冊商标文字、图形、颜色等进行改变,之后还加上注冊商标的标识。如果确需改变,应该再次申请新的商标。商标注冊人也不得自行改变注冊人名义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项。如果确需改变,应该根据商标局的要求,向商标局提出申请,缴纳规费,进行变更。
◆ 我国商标法规定:商标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标的过程中,自行改变注冊商标、注冊人名义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项的,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期满不改正的,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冊商标。
◆ 根据法律规定,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冊商标的决定,當事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。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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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撤三的技巧
◆ 以誰的名義申請。一般不將實際需求者作爲撤銷申請人,也就是說,他的商標妨礙你家商標申請了,你不要親自出馬。而是找一個跟你方沒有關聯的第三者作爲申請人。這樣做的目的,是爲了淡化我方的需求和目標,有利于提升撤銷的成功率;另一方面,如果撤銷失敗了,還可以談轉讓和收購的問題;
◆ 申请撤销的商品项目。如果争议商标的申请人在申请的时候,是针对多个商品和服務项目进行了申请注冊,那我们在撤销申请时,必须撤得干净全面,如果在后续的复审程序中,注冊人不能提供全面有效的使用证据,那你的胜算就又大了一点;
◆ 撤三申请的时间。巧妙地安排好“撤三”和“新申请”的时间节点,把商标争取过来,最少是先争取到你的名下,成为商标的新申请人。目前相对稳妥的做法是:提交撤三的同时提交注冊申请。正常情况下,商标会被驳回,驳回复审过程中撤三结果不能审结的,可以向商标评委书面请求中止审理,等待撤三结果确定后再做出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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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撤三的流程
◆ 第一步:申請人提交申請
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一份《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标的申请书》,并书面说明一下这枚商标“不使用的情况”;
◆ 第二步:商标局受理
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后,给注冊人下发《关于提供注冊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》,要求注冊人自收到这份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冊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;
◆ 第三步:注冊人按期提交使用证据
商标局收到证据材料后,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。如果审查认定该证据可以证明注冊商标在指定3年期间内有实际使用,会下发一份“商标注继续有效的决定书”,反之,会下发“撤销商标注冊的决定书”;
◆ 第四步:提出撤销复审申请
对于商标局做出的撤销决定或者维持决定,注冊人以及撤销申请人,如果不服,均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“撤销复审申请”。
提出商標撤三申請後,需要怎麽證明對方“連續三年沒有使用商標呢”?其實,申請人是不需要證明的,需要商標所有人證明被申請撤銷的商標進行了實際的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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遭遇撤三的舉證
當有人申請對我方商標進行撤三申請時,我方可以通過以下材料予以駁回。
◆ 近三年的商標宣傳材料(包括在報紙、雜志、網絡、電視、電台等媒體上的宣傳資料;和公司制作的宣傳單頁、手冊等;公司促銷或其他推廣宣傳活動資料);
◆ 銷售發票、銷售合同、企業招牌、加盟許可合同;
◆ 近三年銷售範圍,銷售額說明,銷售發票複印件、納稅申報證明等;
◆ 近三年的廣告宣傳費用統計(請加蓋公章),最好能提供與廣告公司所簽訂的合同及相應費用支付發票複印件;
◆ 相關媒體對企業的報道、采訪等材料;
◆ 企業參加各類展會、推介會等公開了使用商標的證明:譬如參展照片、參展證、繳費發票等;
◆ 帶有商標標樣的産品質檢報告;
◆ 帶有企業商標標識的資質證明及所獲榮譽證書:包括各種獎章、獎狀、榮譽及稱號等。
◆ 单一的商标使用证据,如广告物品、包装物等往往并不能充分证实注冊商标的使用情况;商标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商标使用证据时,可以出示多种证据,让这些证据相互印证、彼此关联,形成证据链条。
2018年8月13日,商標局發布關于提供商標使用證據的相關說明,明確了商標使用的具體表現形式,並列舉了不被視爲我國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使用的情形。
在日常工作中,保管好商標推廣使用的證據尤其重要,但是如果沒有保管好相應的證據,該怎麽辦?
可以對取得的商標提出重新申請請求(最好是快到三年時提出重新申請),雖然需要花費一點費用,相對被撤銷的風險要值的多,且要保持申請人一致;
企業須正確使用商標,避免使用不當造成不符合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,且各種證據材料方面最好有一定時間體現,有實力的企業可以定時的對使用證據進行公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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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標撤三的注意事項
◆ 申请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、准确,以便于联系;
◆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查询该撤销商标的注冊情况,以该商标的现注冊人情况填写《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标申请书》;
◆ 申请人应按照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有关情况;
◆ 申请撤销注冊商标,应当自该商标注冊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。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撤销2014年5月1日前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冊的商标,应当自该商标异议裁定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;
◆ 申请撤销马德里国际注冊商标,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冊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;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程序的,则自行政决定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;
◆ 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决定不服的,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。
溫馨提示
商标撤三是打击他人恶意占有商标资源的直接手段,也可帮助扫清自己商标注冊的障碍,避免商标资源浪费,企业应当合理提出“撤三”以及规避“撤三”风险。
END